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在報批的長春市綠園區國土空間規劃城鎮開發邊界集中建設區外,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政府為實施交通運輸用地建設,擬征收城西鎮大營子村、躍進村部分集體土地?,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
城西鎮大營子村、躍進村部分集體土地,征收面積約為45.0905公頃。具體征收范圍是南起大營子村高機房屯;北至綠園區與寬城區交匯處(規劃長春至太平川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具體界限以實際勘測定界圖為準)。
二、征收土地目的
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
三、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后,長春市綠園區人民政府將組織對征收地塊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對土地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進行調查確認,請有關單位和個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此范圍內嚴禁搶栽、搶種農作物、花卉和苗木等,嚴禁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和生產設施。如違反此項規定,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不予補償。
本公告期限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