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綠園區召開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釋義培訓會,邀請長春市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處處長李子昂對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干部履職盡責、規范用權等情況開展培訓。

培訓立足工作實際,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進行了全面闡述,從組織協調、審計內容、審計實施、審計評價、結果運用的審計實施全過程,到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如何運用三個區分開來等多個角度進行剖析。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風險點及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的主要問題、責任界定等方面進行了解讀。

會議要求,一是深刻認識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健全領導干部監督管理體制的重要一環,對規范權利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具有重要意義,各單位各部門應高度配合、積極支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二是在財務管理及日常工作中要進一步規范經濟管理行為、防范風險。三是發揮財務人員參謀助手作用,面對依法決策、資金支出、項目管理問題明確制度要求和法律依據,為決策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