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4日上午,長春市綠園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在區機關人大常委會會議室舉行。

會議由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自山主持,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王麗秀,副主任付彩霞、杜玉鳳及委員共31人出席會議。區政府常務副區長李瑞,區監察委主任徐偉民,區法院院長田良,區檢察院檢察長邢立明,各鎮人大主席,春城、鐵西、林園、東風、錦程街道,區人大常委會機關的相關同志及部分區級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區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有關事宜;討論通過了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審議稿);審議通過了區人大常委會相關制度的修訂;討論通過了“一府兩院”貫徹落實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報告;表決通過了《區人大常委會關于表彰2018年度代表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的決定》;會議還聽取并通過了關于個別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討論通過了其他人事事項。